分行业财税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令分税种财税法规废止、失效、有效的财税规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2009.4.30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09〕59号 公告全文财税〔2009〕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财税〔200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4-30财税[2009]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
4、诺伤凝鹊季差悉疑响乎猪帕财税【2009】59号文件及2010年4号公告解读解读财税2009、59号文1财税【2009】59号文件及2010年4号公告解读4号公告总体印象:(一)明确自2010年1月1日执行,同时具有追溯力。一是,原来已经备案,但是备案资料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准备资料的,要求补备资料;二是,08-09两个年度企业重组业...
解读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上)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企业并购活动异常活跃,但因此...
就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出台的次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成为我国支持企业并购重组交易的基础性税法文件。在随后数年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一系列实操层面的细则指引和配套文件,并从非货币资产出资、股权/资...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企业并购活动异常活跃,但因此前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尚未明确,很多企业的重组行动暂被搁置,59号文的出台明确了国家对重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