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单位和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13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第14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998 年 9 月 18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 年 1 月 14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1 年 9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9 年 5 月 21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 年修订) (1998 年 9 月 18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 年 1 月 14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1 年 9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 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0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列所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