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及其管理层、董事、监事、员工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中的有关术语解释如下: 1. 股权激励:指公司通过向相关人员提供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绑定股权,激励其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行为。 2. 股权激励计划: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战略目标,制定的给予相关人员股权激励的计划。
本办法的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 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 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九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 定行权价格...
第四十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 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上市公司可以公司历史业绩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公司业绩指标对照依据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可以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红等能够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最新版 201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
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
内容提示: 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8 (2018 修正) )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Equity Incentives of Listed Companies (2018 Amendment)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 【公布日期】 2018.08.15 【施行日期】 2018.09.15 【效力位阶】 部门...
上市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本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日内。 第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 励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 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 ...
(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公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但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 ...